1.定义:肝衰竭是指当受到多种因素(如病毒、酒精、药物等)引起严重损害时,造成肝细胞大量坏死,导致上述功能发生严重障碍或失代偿,进而出现以凝血机制障碍和黄疸、肝性脑病、腹水等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症候群。肝损伤驱动了多器官损伤或者衰竭。短期内有较高的死亡率。
2.诊断:临床表现:极度乏力,严重消化道症状,神经、精神症状(嗜睡、性格改变、烦躁不安、昏迷等),有明显出血现象,凝血酶原时间显著延长(pta<40%)。黄疸进行性加深,胆红素上升大于正常值10倍大于85umol/l,可出现中毒性鼓肠、肝臭,肝肾综合征等。扑翼样震颤、病理反射、肝浊音界进行性缩小,胆酶分离,血氨升高。
1)急性肝衰竭:急性起病,2周内出现ii度及以上肝性脑病;
2)亚急性肝衰竭:起病较急, 2 ~ 26周出现肝衰竭综合征表现;
3)慢加急性肝衰竭:慢性肝病的基础上出现的急性或亚急性肝功能失代偿;
4)慢性肝衰竭:肝硬化的基础上,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导致的以腹水或门脉高压、凝血功能障碍和肝性脑病等为主要表现的慢性肝功能失代偿。
3.治疗原则:依据病情发展的不同时相予以支持、对症、抗病毒等内科综合治疗为基础,早期免疫控制,中后期预防并发症及免疫调节,辅以人工肝支持系统疗法,争取适当时期进行肝移植。
1)支持及对症治疗:
患者应尽量卧床休息,实施重症监护,防止医院感染。饮食清淡易消化,避免油腻,给予以碳水化合物为主的营养支持治疗,注意补液,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,供给足量白蛋白,补充足量维生素b、c、及k,输注新鲜血浆、白蛋白或ig以加强支持治疗,禁用对肝、肾有损害的药物。
2)病因治疗:
① 抗病毒治疗:建议立即接受核苷(酸)类药物抗病毒治疗,如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,一般不主张使用干扰素。
② 药物性肝损伤:因药物肝毒性所致急性肝衰竭,应停用所有可疑的药物。
③ 急性妊娠期脂肪肝/hellp综合征:建议立即终止妊娠,如果终止妊娠后病情仍继续进展,需考虑李氏人工肝和肝移植治疗。
④ 肝豆状核变性:采用血浆置换、白蛋白透析、血液滤过,以及各种血液净化方法组合的李氏人工肝支持治疗,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病情。
3)免疫调节:早期适当使用激素,后期使用免疫增强药。激素使用要慎重,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。
4)促进肝细胞再生:肝细胞生长因子、前列腺素e1、肝细胞及肝干细胞或干细胞移植。
5)人工肝支持治疗系统;
6)积极对症处理并发症;
7)手术治疗:肝移植是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中晚期肝衰竭的最有效方法之一,对经过积极内科综合治疗和/或人工肝治疗治疗效果依然欠佳的患者较为适用